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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公租房续签合同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4-03 作者: 点击:

部门、单位、教职工:

我校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已到期,现就学校公租房租赁合同续签事宜通知如下:

有关合同

合同只续签原承租房屋。需续签合同的职工根据本人在南昌市名下是否有住房的情况选择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依据南昌市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承租人在南昌市名下无房,需续租学校公租房的职工,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见附件1),提交合同时须同时附南昌市无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未提供南昌市无房证明或证明材料无效,但仍需续租学校公租房的职工,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见附件2)。

合同的签订与提交

合同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签订,续签的合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职工填写完整信息后签名并按手印。

各部门、单位合理安排好本部门(单位)合同续签,指定专人见证合同的签订。见证人必须为学校正式职工,见证承租人本人签字和按手印。签订后的三份合同和无房证明材料于4月14日前由见证人汇总(附件3)并统一交学校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弘德楼C254)。

合同原稿下载打印后填写,不得修改原稿内容。一经发现修改合同,将取消承租资格,并报学校严肃处理。

特殊情况须授权委托他人续签合同的,应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说明原因,获得许可后凭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到弘德楼C254办理。

资产管理处收集审核完成后,统一办理用印,具体合同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优惠期满的人才房,需续租的职工按本通知续签。

合同填写说明

填写时第1 页合同编号为本人所在校区住房号,如:红角洲1-1-101。

第2页乙方信息(承租人和共同承租人)及第3页内容如实、完整填写,共同承租人信息将作为办理家属出入证明的依据。

最后一页乙方签名上按手印,要求为红色、右手食指印。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3日

2023公租房续签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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