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为做好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进行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三、寒假期间实验室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务必切断实验室的电、水、气源等。
四、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设备。
五、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废物、废液等的集中处理工作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药(物)品的保管工作。
六、各单位必须在寒假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若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各实验室将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于1月8日前报实验室管理中心(88539532)李德良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