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设备立项流程

来源:   时间:2018-11-26 作者: 点击:

设备立项流程

申购项目金额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填写《论证表(1--7)》申购单位落实经费来源,安放地点等。

二、资产管理处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初审。

三、初审通过后,金额在40万元(含40万)以下的项目,由申购单位组织三名校外单位专家论证;40万以上项目,由资产管理处组织三~五名专家论证。

四、申购单位依据专家论证的意见,对相关指标、条款、预算做出修改、调整。

五、资产管理处、申购单位依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议事规则》的规定,将定稿后的《论证表(1-7)》和《专家论证意见》按程序报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

六、根据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申购单位填报项目申购,进入采购流程。

七、论证、立项资料资产管理处留存备查。

2018年10月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版权所有

电话:0791-8853163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