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的管理,全面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赣管字[2021]107号文件精神,第四巡视组将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我校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对照相应要求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并将相关情况在11月28日前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资产管理处熊智强(弘德楼C254室),电子稿发送至OA邮箱。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docx
附件3、
公共用房基本情况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