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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关于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

来源:   时间:2017-06-13 作者: 点击: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关于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校具体情况,切实加强危险品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危险品为下列六类:

1.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强氧化性物品;5.强腐蚀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

二、对易燃、易爆、腐蚀、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设专库存放及化学系药品仓库存放。

三、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应严格遵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物品入库要严格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质量和包装,如无差错再根据危险品的特性分库存放。

对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加强集中保管,要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资产管理处和保卫部门应经常予以指导和检查。

四、危险物品领用要坚持专人保管、专人审批、专人领用,各系应将固定的审批人、领用人名单报资产管理处,危险品仓库凭此名单实发料,人员变动要及时书面通知资产管理处。

五、领用危险物品,必须有系公章,审批人、领用人签字,危险品仓库才能发放。

六、危险物品原则上应随用随领,如需连续使用,一般危险物品一次领用最多不得超过五天耗用量,剧毒品连续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天耗用量。

七、领用剧毒必须有领用人和二人监督人,领料使用,封存时,使用人和二人监督人必须到场。

八、各使用单位用剩的危险品,应及时退回仓库,退仓库物品必须标签清晰,数量准确,一切过期变质的危险物品及其残渣,仓库应随时和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保卫部门。

九、危险品调拔给外单位必须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剧毒品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报告保卫部门。

十、要十分重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严禁明火、火种入库,增强仓库通风效果,库内不能有火花产生的任何电器设备,未经许可,库外人员不得擅自入库,仓库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日夜有人值班,对保管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十一、对危险品库每月要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齐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剧毒品品名表

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剧毒品品名表

五氧化二砷(砷酸) 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

砷酸钠(砒酸钠) 亚砷酸钠(亚砒酸钠)

氰化钠 氰化钾 氰化铜 氰氨化钙(石灰氮)

硫化砷 氧化汞 氧氰化汞 马钱子碱

士的年(番士鉴硷) 硝酸士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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